《重庆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价认证工作方案(2025年版)》政策解读(简版)
为科学、规范、有序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工作,确保建设培育质量,树立标杆典范,近期,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产教融合型企业评价认证工作方案(2025年版)》(以下简称《认证方案》)。这标志着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工作进入了“培育”与“认证”并重、标准引领、动态管理的新阶段。现就《认证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制定出台本《认证方案》,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落实培育闭环,实现提质增效:在“先建后认”原则基础上,本方案专门针对“认证”环节制定细则,构成“申报—培育—认证”的完整政策闭环,是推动工作从“数量积累”转向“质量提升”的关键机制。
(二)明确认证标尺,树立鲜明导向:通过设立清晰、多维的认证标准,引导企业从简单合作向深度参与办学、协同育人、创新发展的深度融合转变。
(三)衔接国家要求,体现地方特色:在遵循国家文件精神前提下,紧密结合重庆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等地方发展战略,设计差异化、精准化的认证指标。
(四)强化动态管理,确保示范成色:建立认证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复核及退出机制,督促已认证企业持续深化融合,维护品牌公信力。
二、主要内容
《认证方案》系统构建了评价认证工作的框架、标准和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评价认证范围:明确对象为已进入我市建设培育名单且培育期满1年的企业,确保认证对象具备一定实践基础。
(二)评价认证标准:创新构建“三类指标”评价体系。
1.准入性指标(一票否决):包含资质条件、诚信申报、法纪底线3个一级指标和8个二级指标。任何一项不符即不能申请认证,守住合法合规与诚信经营底线。2.评价性指标(核心考核):包含参与办学、协同育人、实习就业、发展成效4个一级指标和30个二级指标(其中15个为重点指标)。全面量化评估企业在产教融合关键领域的实践深度与成效。
2.特色性指标(创新引导):设置5个特殊指标,如对接“33618”产业集群的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知识产权转化成效显著等。旨在鼓励创新模式,突出地方特色和行业引领。
(三)评价认证程序:规范“申报—审核—发布”三步流程
1.申报:企业通过线上平台提交材料,实行线上办理。
2.审核: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多部门进行联合审查、专家评审和必要现场考察。
3.发布: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并公布。
(四)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覆盖认证全周期的监管体系。
1.年度报告制度:认证企业需定期报告进展。
2.检查抽查机制:主管部门可进行监督检查。
3.重大事项报告:企业发生重大变化需及时报告评估。
4.定期资格复核:每3年进行一次复核。
5.严格退出惩戒:明确列出弄虚作假、发生重大事故、侵犯学生权益、失信等4类“一票否决”退出情形,并设定3年禁报期。
三、特色亮点
(一)指标体系科学分层:首创“准入性、评价性、特色性”三层指标结构。准入性指标划定了“红线”;评价性指标设置了“高线”;特色性指标提供了“天线”。体系层次分明,引导企业全面达标、重点突破、特色发展。
(二)认证方式灵活多元:本着为培育企业简化流程、方便操作的目的,认证方案设计了“分类评价直接认证”与“赋分评价积分认证”两种并行路径。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认证”,不符合条件的可以“积分认证”
1.直接认证:对重庆百强企业(A档)、规上/限上企业(B档)、规下/限下企业(C档)设定了不同的重点指标达标数量要求,体现了分类指导。
2.积分认证:通过量化打分(满分100分,60分及格)进行综合评判。两种方式并存,增强了认证的适应性和包容性。
(三)紧扣地方发展脉搏:评价指标深度融入重庆元素,明确鼓励对接“33618”现代制造业产业集群;引导服务地方产业升级、吸纳本地就业、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
(四)突出融合实质成效:指标设计强调合作的“深度”与“实效”,关注共建实体化运行平台、共同研发与知识产权转化、共同获得高级别奖项、参与标准制定、高额持续性投入等,引导企业向“共同办学主体”和“创新协同体”深度转变。
(五)监管机制长效严密:建立了从年度报告、动态检查到3年期复核的全程化、常态化监管机制,并配以严格退出条款。确保了“产教融合型企业”是需要持续努力、动态保持的“责任身份”,有力维护了认证目录的含金量和社会公信力。
《认证方案》的出台,为我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选拔与认定提供了精确的“度量衡”和严格的“质检关”。各区县相关部门要深入理解并宣传好认证标准与程序,指导培育期满企业对标提升、积极申报。广大建设培育企业应对照认证指标,查漏补缺,深化实践,争取早日通过认证,享受政策激励,并为我市产教深度融合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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