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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奉节县天赐湖水库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6-01-04

渝发改农经〔2025〕1591号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你单位《关于审批奉节县天赐湖水库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奉节发改文〔2025〕122号)收悉。结合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实施奉节县天赐湖水库一期工程。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16-500236-76-01-001382。

二、项目法人:重庆市奉节县夔门峡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奉节县长安土家族乡五坝村。

四、建设任务:城乡供水、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水库正常蓄水位1725米,总库容1757万立方米。一期工程主要由枢纽工程、库区防渗工程、灌溉与供水工程组成。枢纽工程由大坝、取(放)水建筑物和连通渠组成,大坝坝型为埋石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30.5米,坝顶宽8米,坝顶全长114米;库区防渗工程,帷幕轴线总长1440.6米;灌溉与供水工程为兴隆干管,输水管线总长17.81千米。

六、主要技术标准及工期。天赐湖水库为Ⅲ等中型水利工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大坝、取(放)水建筑物等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消能设施、连通渠等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灌溉与供水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大坝、泄水建筑物和取水(放空)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灌溉与供水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工程总工期55个月。

七、原则同意天赐湖水库一期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要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工作,进一步复核占地实物指标,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移民安置政策,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八、项目总投资及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392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89031万元,专项部分投资42850万元,总基本预备费10061万元,贷(借)款利息12039万元。项目资本金为11292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78.5%。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重庆市奉节县夔门峡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控股。资金来源为争取市及市以上投资补助,不足部分由奉节县和项目法人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未到位,不得实质性开工。

九、招标核准。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十、要充分挖掘工程建设、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平衡好建设和管护领域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尽可能多地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十一、请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渝府令〔2020〕339号),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做好统筹建设工作,并根据本批复,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严格控制投资,尽快将投资概算报送我委审核。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通过重庆市投资项目全周期应用如实报送。

十二、请按照国家和市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隐性债务管控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项目资金来源,稳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严防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十三、本批复下达后,原《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奉节县天赐湖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渝发改农〔2016〕755号)同步废止。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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