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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5-09-08

渝发改交通〔2025〕1101号


涪陵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申请对涪陵绕城高速公路李渡至新妙段工程进行核准的请示》(涪陵发改文〔2025〕121号)收悉。经报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我市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依据《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2023—2035年)》《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020-500102-48-01-153770。

三、项目单位:重庆涪陵绕城西环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涪陵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于李渡街道长涪高速明家湾附近,设明家湾枢纽互通与长涪高速转换,沿西南方向布线,预留与规划沿江北线高速转换条件,在石沱镇与渝万高铁共用石沱长江大桥跨越长江,止于G5021石渝高速新妙镇段,设弋阳枢纽互通与G5021石渝高速转换。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路线全长22.874公里,桥梁6877米/12座(不含互通主线桥),隧道4369米/4座,枢纽互通立交3处,一般互通立交3处(预留新妙东互通)。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义和互通至石沱互通段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33.5米)。同步建设石沱连接线0.9公里。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4.27亿元。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来源为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其余投资来源为政府方建设期投资补助及银行贷款。

七、招标范围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涪陵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02202500049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未经我委同意,不得违规变更建设内容。

十、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质量检验、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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