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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1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5-04-30

郭鸿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建议》(第0118号)收悉。经与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引导与宣传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为民营企业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积极支持民营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印发《重庆市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高地若干措施》(渝府办发〔2025〕12号),提出27条举措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以超常规举措推动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完善市、区县两级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的机制,常态化开展政企沟通、政策解读、项目推介、股权路演等多维度服务活动,2024年以来组织参与各类涉企调度会、座谈会、专题会30场,实地走访和会见民营企业233家,协调回应相关问题诉求98个。组织开展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民营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促进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和“两个毫不动摇”方针,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加大绿色低碳政策的宣传力度,研究制定更加具体的绿色低碳转型扶持政策,举办绿色低碳发展论坛、研讨会等活动,持续为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做好服务。

二、关于拓宽融资渠道与技术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助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加快推动两江新区气候投融资国家试点和万州区等11个区县气候投融资市级试点,建成全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积极支持推动民营企业入库,入库企业14953家,入库项目544个、融资意向4009亿元,推动实现融资项目88个,累计融资344亿元。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持续搭建创新平台,推动印发《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渝府办发〔2023〕26号),提升绿色低碳领域民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攻克电解锰渣全量化利用等关键技术70余项,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超15%,建成国家级、市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平台87家。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区域科技创新战略布局,支持民营企业聚焦绿色制造、新能源、资源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交易平台,支持民营企业承接示范项目,重点支持绿色低碳领域民营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支持民营企业跨区域开展技术合作与产业链协同。

三、关于完善市场机制与标准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构建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持续推动完善碳交易市场,印发《重庆市“碳惠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管理办法(试行)》(渝环规〔2024〕7号),迭代升级“碳惠通”体系,优化培育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断健全我市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鼓励民营企业作为机构投资者参与碳市场交易,碳市场累计交易5299万吨、交易额12.8亿元。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标准计量体系建设,推动印发《重庆市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渝府发〔2022〕33号),鼓励民营企业开展低碳认证,全市累计绿色产品认证证书757张。持续开展绿色低碳标准合作行动,鼓励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积极参与国内外、区域组织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研制,与长江经济带11省市签订《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合作备忘录》,牵头起草《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白皮书》《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标准化发展报告(2023版)》《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区域协调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2027年)》,引导民营企业强化标准衔接协调意识。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推进环境权益交易改革,推动地方碳市场扩容、增效、升级,支持引导民营企业主动参与碳交易,积极探索绿色发展新路径,提升“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转化平台功能。深入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

四、四、关于强化产业链协同与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立健全绿色产业链供应链。持续提高绿色制造覆盖面,印发《关于加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的通知》(渝经信节能〔2025〕5号),指导民营企业结合当地产业基础、发展方向及能源资源禀赋情况,构建以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制造体系。印发《重庆市绿色工厂动态管理与梯度培育试行办法》(渝经信规范〔2024〕13号),建立健全国家、市、县三级分类动态管理梯度培育机制,对民营企业进行梯度培育、引导创建绿色工厂,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170家、绿色园区16个、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8家。持续建立健全上下游企业合作机制,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材料3大主导产业集群,引导民营企业主动融入集群,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国家、市、区(县)三级绿色制造体系创建机制,形成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园区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的培育机制,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参与绿色工厂梯度培育。

五、关于加强监管与评估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绿色转型监督机制。坚持以能效优先和保障合理用能、提高能耗要素服务能力为导向,引入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机制,研究提出支持能效水平高、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以及强链补链延链等项目优先用能,“十四五”以来,我委服务了263个项目合理用能,坚决遏制了“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主动服务197家民营企业摸排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帮助企业挖掘节能降碳潜力,建立企业节能管理档案,推动87个设备更新、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获得14.37亿元中央预算内和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不断强化综合服务能力,面向重点领域、区域和中小企业,培育市级重点绿色制造综合服务平台3个,市级绿色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10家,按照“一企一策”,制定项目实施任务书,为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提供集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低碳产业培育等“一站式”的绿色制造综合服务。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严格项目准入,在能耗限额准入值、碳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工艺等方面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执行环评审批、节能审查等政策要求,坚决防止盲目新增“两高一低”项目。加强对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帮扶指导,加快培育一批能够提供“一体化”“一站式”“多领域”的第三方服务企业,推动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此复函已经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联 系 人:杨于镭

联系电话:023—6757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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