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7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魏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渝东北风光资源统筹发展的建议》(第0277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共同研究办理,所提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顶层统筹规划,构建一体化发展机制
渝东北地区是我市风光清洁能源资源富集核心区域,资源禀赋优越、开发潜力巨大。我局始终立足全市能源电力发展一盘棋布局,高度重视渝东北新能源规模化开发、电源电网协同建设,持续夯实区域能源保供基础,加速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十四五”以来,按照《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筹年度开发方案,实行竞争性配置”要求,我局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要求,严格遵循以消纳定规模、以网架定布局原则,统筹源网同步规划、有序衔接,常态化开展年度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一是充分激发区县能动性。指导各区县深度摸排新能源资源底数,支持区县自主选择项目开发业主,并与业主开展多元化多维度合作。二是建立联合审查机制。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严格把关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林地等政策管控要求,会同国网重庆电力统筹全市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电力系统消纳能力和电网接入条件,综合复核各区县申报项目,将具备建设条件、合规要件完备的项目纳入年度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实现新能源规范有序、集约高效开发。三是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联合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计划和调度工作机制,常态化协调破解新能源及配套电网送出项目规划选址、通道走廊、用地审批等卡点难点问题,全力保障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按期投产见效。“十四五”渝东北地区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投产装机超250万千瓦、实现全额消纳,在建装机超120万千瓦、开发建设成效显著。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规划引领,加快高质量编制全市“十五五”电力、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充分考虑渝东北地区资源禀赋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推动更多重大项目纳入规划。同时,充分发挥“市、区县、乡镇”三级工作专班机制作用,做好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持续加快推动电力重大项目建设。
二、立足资源禀赋优势,构建能源产业协同发展体系
立足渝东北清洁能源资源禀赋优势,我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同向施策,推动清洁能源开发与产业布局深度融合,实现“资源端+制造端+消费端”闭环,推动资源优势加速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一是抓实绿电直连政策落地。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6〕688号)精神,牵头起草全市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明确适用标准、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及权责边界,积极支持新增负荷、新增新能源项目开展绿电直连试点,有效提升重点用能企业绿电消纳比重。二是培育清洁能源全产业链业态。围绕风光火储一体化开发,大力引育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光伏组件生产、能源数字化、碳资产管理等产业链企业,推动上下游配套集群发展,积极培育综合能源服务、绿电交易、虚拟电厂等新业态,助力渝东北从能源资源开发向能源产业发展转型。三是深化算电融合路径研究。联合行业头部企业开展渝东北片区实地摸排,结合区域新能源装机、电网网架承载及产业基础条件,系统开展算电协同项目布局可行性论证,推动清洁能源与数字经济深度耦合、协同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指导万州等区县深度摸排风光资源潜力,建立项目信息库,更精准推动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助推上下游产业集群发展,为全产业链生态培育提供坚实基础。同时,配合市经济信息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深挖清洁能源和产业基础优势,梳理投资机遇清单,制作特色招商推介材料,依托全市招商平台开展专场宣传推介,持续增强区域清洁能源产业招商吸引力和集聚承载力。
三、完善基础要素保障,夯实产业落地承载支撑能力
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坚持通道先行、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完善渝东北物流集疏运体系和用地空间保障,支持新能源开发建设公司在项目所在地留税留利,全方位提升清洁能源及关联产业落地发展承载能力。
一是健全多式联运物流通道网络。铁路方面,开工成达万、渝西和渝万高铁,推进达万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持续提升万州港铁路集疏运能力。公路方面,加快沿江南线高速一期、万州至开江高速、开万梁高速等项目建设,推进沿江北线万州至涪陵段前期论证,实施新田港集疏运公路拓宽、梁平至万州快速物流通道等工程,畅通港口对外联通路网。水运方面,有序推进扩大开放万州新田港等国家验收准备工作,完善万州区“铁公水”多式联运集散体系,降低产业配套物流成本。二是强化规划用地空间兜底保障。严格落实全国“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将渝东北地区规划实施的28个清洁能源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依规对项目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空间布局予以优化调出。指导渝东北区县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提前预留项目用地布局,纳入重点项目清单动态管理,提前为项目落地提供了空间与用地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渝东北地区清洁能源开发与地方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力度,做实做细用林用地要素保障,持续提档完善区域物流通道能级,支持新能源项目税收属地缴纳、地方留存,全方位服务清洁能源产业项目落地见效。
四、依托地方电网优势,打造区域低成本用能洼地
三峡水利电力公司作为我市重要区域性地方电网主体,依托辖区丰富清洁能源资源禀赋,具备绿电供给优势和灵活电价调控空间。我局会同相关部门立足全市能源转型发展大局,持续支持三峡水利万州供区深挖绿电资源及电网潜力,支持企业向市外购入低价电源并建设线路联通通道,推动区域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实体经济发展优势。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出台我市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渝发改价格〔2025〕1251号),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面参与电力市场、电价由市场化交易形成。对标国家《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要求,有序开展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两部制用户电价水平分析测算,扎实推进三峡水利等地方电网输配电价成本调查、监审定价等基础工作,健全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为地方电网平稳融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筑牢制度基础。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配套价格机制落地见效,精准匹配工业企业绿色用能和降本诉求,持续巩固放大地方电网电价比较优势,助力降低区域实体经济用能成本、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王祖勋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能源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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