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0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远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全市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管机制的建议》(第0902号)收悉。经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共同研究办理,所提事项已经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联合监管机制
2024年以来,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展,我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构建了分布式光伏项目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事前协同、事中联动、事后共治”的齐抓共管格局,切实完善了监管机制。印发《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市能源局负责统筹指导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开发建设工作;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国家政策执行、公平接网、电力消纳、市场交易、结算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行业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级规划自然资源、城乡住房、城市管理、消防等主管部门负责安全评价、环评水保、消防设计、城建景观等相关专题审批和验收工作;市级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运行调度管理工作。同时,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非自然人户用光伏、一般工商业光伏、大型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前,投资主体应委托第三方开展屋顶荷载能力评估,并需在办理电网接入时一并提交评估结果,对未按规定开展屋顶荷载能力评估的一律不予办理电网接入。
二、关于规范开展分布式光伏建设
为高质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单位分别出台了多项技术标准或规定,分布式光伏建设、运维等应当执行《建筑光伏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T38946—2020)、《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集中运维技术规范》(GB/T38946—2020)以及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NB/T11422—2023)、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低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调节控制技术规范》(T/CEC1013—2024)等行业标准。同时,《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电力接入、屋顶荷载等内容,要求项目建设涉及的住建、消防等监管等应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市住房城乡建委也相应出台了地方标准《建筑分布式光伏电站消防技术标准》(NB/T 11422—2023),为分布式光伏建设、运维提供了指导和技术遵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分布式光伏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就近消纳、灵活高效、节约土地等优势,将是“十五五”时期全市新能源发展重点内容。下一步,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持续推动市内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指导各区县规范分布式光伏备案管理,加强项目建设、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电网企业做好分布式光伏涉网手续、调度运行等相关管理工作。二是持续研究制定《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要点》《建筑光伏与光热系统设计图集》《建筑光伏应用技术标准》等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一步明确太阳能系统应用范围和标准要求。三是持续巩固齐抓共管良好监管氛围,加强分布式光伏手续办理、规范建设、安全运行等关键环节监管,助推市内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王祖勋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能源局
2026年5月19日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