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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7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4-29

李景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全市用能支持重点项目节能审查的建议》(第0872号)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认真研究办理,关于“统筹全市用能空间”“进一步优化项目节能审查政策”“支持和加快‘十五五’期投达产项目的能评、环评审批”的建议事项均已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全市用能空间”的事项

近年来,我们按照国家“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增强能耗总量管理弹性”的政策导向,不断完善能耗双控政策措施,以全市“一盘棋”统筹全市用能空间,坚持能效优先和保障合理用能,提高能耗要素服务能力。《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发〔2022〕39号)明确,各区县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确定年度能源消费总量目标,经济增速超过预期目标的区县可相应调整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同时,我们坚持全市“一盘棋”,优化完善能耗双控考核机制,在考核区县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时将纳入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的项目用能和市级统调电厂“十四五”期间增发电量对应的能耗增量进行扣减;对单个投资特别大、有利于补短板、带动作用特别强的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后统筹支持了万州区氧化铝智能化升级和产能置换、丰都特铝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项目,推动区县发展产业壮大。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国家政策导向,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完善能耗双控政策,增强能耗总量弹性管理,指导各区县做好用能统筹和服务保障工作,统筹推进节能减碳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节能审查政策”的事项

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健全项目节能审查政策,坚持以能效优先和保障合理用能、提高能耗要素服务能力为导向,修订《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渝发改规范〔2023〕4号)、《重庆市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办法》(渝发改规范〔2024〕3号)等规范性文件,引入单位能耗产出效益评价机制,研究提出支持能效水平高、单位能耗产出效益高,以及强链补链延链等项目优先用能。“十四五”以来,我委支持涪陵区完成年产128万吨功能性新材料一体化产业链项目、新建年产50万吨铁合金项目等重点用能项目节能审查。同时,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过程中,我们将“单位产品能耗、单位产品化石能源消耗、单位增加值(产值)能耗、单位增加值(产值)化石能源消耗”等作为节能审查重要内容,但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增加值能耗只用于对照评价及区域影响计算分析,不作为项目节能审查约束性指标。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时修订完善《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指导各区县加强项目能效水平前期论证,确保工业重点领域新上项目主要产品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重点用能设备须达到能效先进水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三、关于“支持和加快‘十五五’投达产项目的能评、环评审批”的事项

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持续优化项目的能评、环评审批流程。提前介入指导项目按照节能管理有关要求编制节能报告,印发《重庆市区域节能评价审查管理办法》(渝发改规范〔2024〕3号),扩大了项目告知承诺制节能备案管理的范围,简化审批手续;精简环评申报材料,推行“无纸化”申报、“数字化”审批,深化“两简一优”(简化环评内容、简化公众参与、优化环评分类)联动举措,采取环评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清单化”指导,将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承诺办结时限(不含法定公示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压减率35%。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强化助企服务,进一步探索制定更快捷和更方便的能评、环评审批机制,加强能评、环评政策的宣传解读和问诊答疑,助推“十五五”投达产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此答复函已经我委高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联 系 人:杨于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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